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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從事出版物批發(fā)、零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所需辦理的證書,需憑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開展出版物批發(fā)、零售活動;未經許可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批發(fā)、零售活動。
1、有確定并合法的企業(yè)名稱和經營范圍
2、有具備相應資格的發(fā)行人員兩個
3、有經營業(yè)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及相應設備(注冊地址與經營地址一致,并經營地址200平方米以上)
4、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(可認繳)
1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文件
2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
3、經營地址的使用證明
4、法人身份證明
5、負責人的職業(yè)資格證書
6、辦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余材料。
1、準備資料并提出申請:需要辦理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》的單位(個人)準備符合規(guī)定的辦理材料同時滿足相應的條件;到相應辦理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文件。
2、審查資料:工作人員審查資料是否符合規(guī)定,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。
3、審核決定:辦理部門在接到申請辦理出版物的材料后,工作人員現場審核相應資質是否合格。
4、制作并下發(fā)證書:審查合格后制作并下發(fā)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》于申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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